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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海恩的博客

大家好:愿大家常来我的博客做客,彼此互相交流,我愿敞开我的心扉,与大家共叙衷肠。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新文学作家  

2013-03-18 09:50:44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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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

  繁荣文学事业,培养并造就一支具有本刊特色的纯文学作家队伍。

  二、签约作家条件

  1.热爱文学事业,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
  2.文学创作能力较强,签约前发表过一定数量和一定质量的文学作品,无涉嫌抄袭等不良记录。年龄在60周岁以下。

  三、签约作家构成

  签约作家原则上为本刊的读者(作者)。签约作家人数暂定为600人。

  四、签约时间

  本届签约作家的报名申请表在杂志尾页刊发,报名者可将“报名表”剪下(可复印),填好后,按要求寄到指定地点,由本刊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审批,合格者再行签约。聘期为两年,签约作家名单将每期显要位置公布。

  五、签约作家待遇

  1.本刊将为每位签约作家指定一名编辑,由编辑负责审阅其稿件;作品如达不到发表要求,审稿编辑将指出作品存在的问题,退还给签约作家;对有修改价值的稿件,编辑将与签约作家一起修改,直至达到发表水平。

  2.邀请优秀签约作家免费参加本刊举办的各种大赛活动。可以优先发展为世界华文联合会会员,聘期满,评选优秀签约作家,给予物质奖励签约作家的创作动态、出版等信息,本刊视情况予以发布。

  3.本刊将在今年的第27期开设“签约作家”栏目(2012年下半年将扩大容量,更多地发表签约作家的作品),专门发表签约作家的作品。

   4.为签约作家们颁发精美的聘书,全国通用的新闻采访证。寄送全年的《新文学》杂志(六期)。

  六、签约作家义务

  1.积极参加本刊举办的创作活动,牢固树立精品意识,不断提高创作水平。

  2.每年向本刊提交的小小说原创作品(投稿)数量不少于5篇。最少发表三篇,每次投稿不要超过2000字。

  3.每年以书面的形式向本刊汇报一次发表作品情况。

    4.订阅一年的杂志,全年含各种费用200元整,第二年只订阅杂志180元。

  七、奖励与处罚

  1.对优秀的签约作家,本刊将给予奖励。

  2.本刊有权通过相关程序,解除违法乱纪、违背社会公德的签约作家的聘用合同。有权解聘创作考核不合格的签约作家,有权解聘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签约作家。

  八、修改与解释

  本方案的修改、解释权归香港《新文学》杂志社。

   

 

    联系地址:363005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101号邮政信箱《新文学》杂志社吴秀云

    电话:13960159449

    可网上索取登记表,QQ2669542919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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